芯片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打印“e福州”房产状况查询原件。)
其他政策关怀对象
1.被征收房屋人的适龄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应打印“e福州”不动产状况查询原件。)或居住条件证明(租赁合同);(3)住宅征收部门正式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其他具体安置地点的排房清单或选房清单、拆迁补偿银行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④提供近一个月的水电费缴纳情况(手机绑定开户人缴纳查询凭证并打印);
被征收房屋子女异地安置的,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日至5日携带相关证件到安置区学校进行入学凭证初审,由学校在规定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家长将于8月18日至20日前往有意愿的学校查询核实结果。
属于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8日至20日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初教科查验入学证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台湾省、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
父母作为监护人的,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台湾省、香港、澳门、外国适龄儿童、华侨子女的身份证明;②适龄儿童出生证明;③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和户口簿(或身份证明);(4)适龄儿童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其他人作为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台湾省、香港、澳门、外国适龄儿童、华侨子女的身份证明;②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③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需打印“e福州”房产状况查询原件。)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簿(或身份证明);④台湾省居民适龄儿童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符合划片的本地学生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本地学生不符合划片:
(1)户籍在本区但不符合内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属于家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集体户居民家庭在2021年11月30日(不含2021年11月30日)以后购买房产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房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重要提醒:请业主陪同家长到学校核实,出示房产证原件,并注明购买时间。)
①以下两种情况将由区教育局进行第二次安排:2021年11月30日(不含2021年11月30日)以后购买房产的非集体户,无法提供户口本地址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上的房产证明材料,或该户房产学位已被占用。
②集体户关系在程门派出所(程门镇白云村三角城34-1号),请到报名点学校:程门中心小学报名并审核材料。
(2)购买仓山区房产,户籍在仓山区其他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需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打印“e福州”不动产状况查询原件。
陪伴孩子
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原籍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
③父母双方所在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需要打印原件e福州房产状况查询。
凡在所购房产内居住有居住证地址的,需由业主陪同到学校核实,出示房产证原件,并注明购买时间。如果住的是没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子,不需要业主去现场。
④辖区内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⑤福州五区父亲或母亲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
证书复印件格式如下(全部统一A4纸正反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