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租房政策

中华第四帝国2022-08-08  11

2022苏州高新区管理行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2苏州高新区管理人员申请公租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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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教育、卫生、环卫、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当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齐全,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当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在当地连续居住工作满5年。

申请材料:

(一)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

(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4)社保缴纳证明;

(5)当地住房情况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家庭型公租房,还需提供申请人当地居住证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当地住房情况证明。

注: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变更的;

(二)改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擅自毁坏或者装修已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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