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水、电、气补贴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下列特定条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救助的家庭中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每年生活用水24立方米、生活用电180千瓦时、生活用气24立方米的标准(市发改委公布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生活用水4.9元/立方米、生活用电0.49元/千瓦时、生活用气2.4元/立方米),按月核定,按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