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其居住地申请;
(4)境外人员在其居住地或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拖拉机准驾车型的,应当向教育所在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