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本科、硕士人才落户政策
(一)资格: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学历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者,可在杭州市区落户。
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杭州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两年内毕业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二)处理基本程序
1.申请人向当地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派出所(办证中心)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或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核后办理。
(三)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1份;
2.毕业证,如果是国外的大专毕业生,由教育部认证,原件1份;(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需要提供学位证)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原件1份;(实收情况,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无需提供)
5.结婚证,原件1份;(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未成年儿童随其移动时需要)
7.收养证明;(如果和你一起领养孩子,需要提供)
8.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未成年子女(民政类)需提供)
9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离婚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处理)需提供)
10。结算材料
1.拟落户地户口簿 2.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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