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按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给予补贴。
同一人同一补贴申请期,本补贴与其他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此项补贴不得与高校毕业生基本岗位补贴和基本就业补贴重叠。
补贴期限:
累计不超过2年。
补贴条件:
1、根据省里的部署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相关岗位招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在职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