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是否有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婴儿的父母(监护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对于资料齐全,不能按时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公安机关审核后,予以处理。
注: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必须由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新生儿无需一同前往。
处理材料
1。随父母在广州登记的国内出生的儿童需要准备:
申请报告(下载空表格)、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父母一方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
2。对于父母为广州户籍,在国外出生,未取得国(境)外身份的子女,需要准备:
申请报告、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广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通知书(举例如下)。
(来源:广东政务网)
3。父母一方为广州户籍,未取得港澳台身份的港澳台出生子女需要准备:
孩子的入境身份证件,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