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生儿家庭登记顺序
1.父母双方的新生儿户口属于在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其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父母一方户籍属于在校学生集体户籍而另一方父母户籍为非在校学生的,新生儿以非在校学生集体户籍申请出生登记;
3.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广州市集体户籍,另一方为广州市户籍的,新生儿以广州市户籍申请出生登记;
4.父母一方是广州市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广州市外地户口,或者父母双方都是广州市集体户口,新生儿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