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限房”到底是啥?谁可以买?


东莞三限房交易条件

购房人持有的三限房产权,执行普通商品房限售政策。购房人已取得限售期三限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采购人可根据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将其转让给政府指定的机构或其他合格的申请人。申请人应符合三限住房销售对象的基本条件,受让人资格由其所属园区、镇街核定。受让双方自行约定转让价格,并按有关规定承担各自的税费。

受让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竞买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购买前3年内在东莞市无房屋转移登记记录;

2.具有东莞市户籍并在东莞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者没有东莞市户籍但在东莞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3.在三限住房销售区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以上职称。

相关对象不能同时享受《东莞市人才住房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等政策性住房优惠。

获得完全产权

限价房交付一定期限后,经市政府批准,可取得完全产权。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且在东莞居住满3年的,可按当时市场评估价8折购买持有机构份额,取得完全产权;根据《东莞市优秀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申请并持有东莞香卡者,可按市场评估价7折购买,持有玉兰卡者,可按市场评估价5折购买。政府指定机构取得的购房款收入全部归政府指定机构所有。收购人和持有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承担各自的税费。购房人购买代理份额并取得完全产权后,享有普通商品房的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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