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贵安新区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调整


2022-2023年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

" 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2023年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

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房通字〔2019〕85号),现就贵阳市和贵安新区2022-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存款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

同一存款年度同一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存款比例,个人存款比例应与单位存款比例一致。

二。存款基数

(1)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9〕16号)公布的贵州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2-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

(二)根据2021年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黔人社厅〔2022〕94号)公布的2021年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2022-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23050元,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2022-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告知。

(以上内容由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6月28日发布,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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