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保定医保新政策
河北省2022年新医保政策如下:
第一,试点原则
兼顾医保、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四大利益,在临床必需、资金可承受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试点,合理确定试点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受益水平。建立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动态调整机制,防止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滥用,加强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的监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参保人群和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省级参保人员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省级参保人员零星报销费用纳入试点范围。
(2)新增支付项目和耗材。 50项医疗服务项目、242项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管理.医疗服务限价,以限价为医保支付标准;有限价的医用耗材,以限价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3) 将浮动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手术项目(代码为33000000)价格可上浮15%”,上浮部分按主项目类别支付。
(四)规范省级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耗材先行支付政策。在执行《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和《河北省一次性用品附加收费目录(2021年版)》政策和限价的基础上,“甲类”诊疗项目和耗材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设置个人预交比例;“乙类”诊疗项目和耗材,参保人先垫付10%,参加公务员补贴(或10%补充)的部分个人不予支付;“丙类”或“自费”诊疗项目及耗材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我查了河北省本级试点项目调整管理目录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试点期为半年。对于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