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流程]
1、创业培训补贴由创业培训机构(或特色创业培训承办机构)于每月10日前向负责培训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每月2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和复核工作。审批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分配。
[申请截止日期]
创业培训机构应当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