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
最新消息:2022年7月1日起,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由定额缴费调整为费率缴费,缴费费率在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8%+2%)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缴费费率为9%。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S2/】2022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为4250元/月,缴费标准为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月)。
延伸阅读:
省内和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可以互认缴费年限吗?
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跨省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如从南京转移到苏州的,由苏州医保部门互认,计算南京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