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杭州
结算条件
(1)对于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杭州市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即在杭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在杭州市区落户。
(2)毕业两年内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1份;
2.毕业证,如果是国外的大专毕业生,由教育部认证,原件1份;(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需要提供学位证)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原件1份;(实收情况,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无需提供)
5.结婚证,原件1份;(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未成年儿童随其移动时需要)
7.收养证明;(如果和你一起领养孩子,需要提供)
8.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未成年子女(民政类)需提供)
9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离婚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处理)需提供)
10.结算材料
1.拟落户地户口簿 2.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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