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怎么办理(附材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示3天,报区管委会(乡镇)审核2天,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2天。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须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区出具“零就业家庭”证明;
5.被征地区(乡)管委会出具征地身份证明;
6.本人提供大专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村委会建立的贫困户证明;
8.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明;家属和失业者的身份识别;
9.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