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四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甄嬛读音2022-08-07  21

2022年第四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款基础标准

各缴存单位以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新调入和新入职的职工,以月工资收入或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二。月存款金额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月缴存额构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均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均四舍五入为人民币。

计算方法;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021年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1年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2022年存款基数上下限

四师科达拉市辖区202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缴存基数21900元,职工和单位分别按12%的缴存比例计算的月最高缴存额5256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按照职工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月缴存下限为154元。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5%-12%(取整值),单位可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五.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7月2日至7月31日执行,基数调整每年只能核定一次。

六。宣传和审查

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单位应当如实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应当公示;单位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应当在本单位公示,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加盖公章的《不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说明》。

特此告知。

注:如对上述通知有疑问,可拨打0999-8189760咨询。

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四师管理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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