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户籍学生:报名时已有南海区丹灶镇户籍的学生;
(二)军人子女:驻丹灶军人子女;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当年4月15日前纳入我区人才库管理的人员,包括以下三类对象:
1.第一类:在南海区全职工作或视为全职,并经南海区认定和评定的第一至第四类人才;
2.第二类:在南海区全职工作,同时持有广东省优秀人才卡和广东省优秀佛山卡A(或B)的持卡人(指必须同时持有省市人才卡,仅持有一张人才卡的不在本方案范围内)。
3.第三类对象:在南海区全职工作,有博士学位者。
二。注册方法和提交注册材料
(1)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可在其户籍(或居住地)所属学区内报名,也可跨学区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注册。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由申请人家长手写“此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家长签字确认。
1。注册学生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2)转学学生及其家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现学校打印盖章的《国家学籍基本信息表》。没有国家学籍基本信息表的,应提供学生的学籍编号。
2。军人子女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2)转学学生及其家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子关系的,还必须提供出生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
(3)现学校打印盖章的《国家学籍基本信息表》。没有国家学籍基本信息表的,应提供学生的学籍编号。
(4)提供《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
3。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2)转学学生及其家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口本不能反映亲子关系,他们还必须提供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城镇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复印件。
(3)现学校打印盖章的《国家学籍基本信息表》。没有国家学籍基本信息表的,应提供学生的学籍编号。
(4)提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申请表》(附件2,审批单位盖章),计算当年4月15日前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6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三。录取方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学位数的,录取所有报名人员;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学位数的,先录取户籍所属学区的学生,如仍有剩余学位,再录取其他学区的学生;
(3)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报名学校的学位数量,学校无法再协调安排的,由镇教育发展中心采取摇珠的方式进行录取,名额有限,送完即止。具体摇珠方案由镇教育发展中心制定实施。
凡不服从安排者,将被视为放弃学位,返回原学校。
四。注册转校的学位数量
五、报名时间和安排
(1)领取《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时间:6月25日-7月1日(在各校门卫室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学校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2.报名时间:7月2日上午9: 00-11: 30,逾期不受理。
(三)学区范围
(四)材料审核时间:7月4日-11日。
(五)录取结果公布:7月22日前,由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材料核实结果和学校学位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丹灶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公布,录取学校将通知报名时间。
六。其他解释
(1)已在城镇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不接受转学申请。
(二)超过注册期限的,不再受理申请;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并取得学位。
(3)没有国家学籍编号的学生,不接受转学申请。根据学籍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或留级。申请时不允许隐瞒实际成绩。如有,其学位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已录取的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学手续。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按规定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因手续不全导致延迟入学或无继续深造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5)本节目于6月25日在公立学校门口张贴,并在“丹灶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
七。电话:85448823,8541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