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每人补贴2000元;每增加4人以上从业人员,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请流程]
1.补贴在申请周期的第一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1月至10月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首次申请后,每年进行后续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申请周期第二个月的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和复审;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期第二个月的10日前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