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期限
[申请截止日期]
相关创业者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首次申请补贴,补贴按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发放。在随后的年度申请中,按实际净增新兵发放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自初创企业注册之日起不超过4年。
[应用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申请补贴当月前已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除外)。
2.创业企业吸收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吸收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同创业企业不能再次申请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创业企业的,只能申请一家创业带动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