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武鸣区,下同)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本市居住并申请政府安排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准入原则
(一)本市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凭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下同),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其合法稳定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三。时间表
(1)2022年4月底前,市区教育局根据辖区新生调查情况和小学招生计划,制定市区招生计划和简章。
(2)2022年6月下旬,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情况,各校公布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周六、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各区小学。
2.受托接收城市流动儿童资料的小学:
金龙小学、体强路小学、黄娜小学、鱼洞小学、春蕾小学
(四)《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2022年7月23日。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可持户口簿到注册学校,再到相关学校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随迁农民工子女到良庆区教育局(大沙田德政路20号)查询,然后凭户口簿到统筹安排的学校领取义务小学教育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册材料
(1)本市市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未办理自建房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
[S2/](二)移徙工人的子女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青少年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
2.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四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就业的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注册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注册材料。如有必要,他们应通过电话联系、社区访问或家访来核实登记信息。
五、报名方式
(1)所有公办小学在学校招生服务区以报名方式招生。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程序全部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要努力保证本地户籍学生能就近安排。本地户籍学生过多的,按照“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地”的原则录取,直至招满。登记结束后,仍有多余的学生,由学校先进行登记,然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学生排序、就近相对的原则统筹安排。
(2)公办小学招收本地户籍学生后有空剩余学位的,应当利用剩余学位统筹安排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名第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考虑。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空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的说明
(1)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时间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居住地址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二)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属登记用途必须是住宅,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3)原则上安排具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所在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市区(不含镇、村)常住人口子女需要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持市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市市区户籍学生混合,统一教育教学,有正式学籍,也可参加各种活动和评比。
(六)要求家长签署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报名材料造假或重复,扰乱报名秩序,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七)家长配合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核实家庭财产。
(8)家长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录1中的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并按时到相应报名点报名,无需提前排队等候。报名顺序与招生安排无关。
附:1。2022年南宁市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表
2.2022年南宁市开发区小学新生花名册
3.市区和开发区教育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4.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