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注册时间
(一)小学:段学生7月2-3日出生;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7月4日至5日
(二)初中: Lot学生7月6-7日;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7月8日至9日
(每天7:30-22:30)
注册对象
(1)出生在北仑户籍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要求初中毕业生。
(二)肖春、眉山、白峰、郭巨街道的拆迁户子女,凭搬迁协议、父母有效房产、户口簿在相应学区的学校所在地报名,合并安置的货币安置项目占50%以上。
(三)申请摇号的学生,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过街的,参照“七。职位要求-有序控制报考的学生批次”在本文件中为资格条件和录取方式。
(4)非北仑户籍报考点招生学生。
(五)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义务兵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我区相关优惠政策统一协调安排入学。港澳台同胞、华侨子女、区政府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入学。
(六)大榭2022年中小学招生委托大榭社会事务中心办理。具体招生办法见大榭社会事务中心公告,2023年起纳入北仑区教育局管理。
招生学校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古国河外国语学校、东海实验学校、庐江书院小学恢复公办,滨海国际合作学校义务段、高唐小学、东城小学全部转为公办学校。高唐小学、东海实验学校、东城小学、华山小学组成教育共同体。各校招生细则详见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注册方式
(1)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有三种报名方式:①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及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报名;②进入“北仑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通过“微服务”栏目输入“知识人入学”进行注册;③进入浙江办公APP注册。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套房产信息,并作为入学依据之一。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学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详见附件2。
(2)统一自愿申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是指按民办学校招生的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庐江书院小学、顾国和外国语学校。具有北仑户籍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报本辖区公办学校或民办招生学校第一班,但不能同时报。非北仑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空剩余学位的学校或区内民办招生学校的积分选择一类,不能两个都报。户籍在大榭街道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招生管理系统,参考民办招生学校,未被录取的,回原籍招生。如果选择本地区的民办招生学校,可以填报2个志愿。
(3)统一信息验证。监护人应确保在报名管理系统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信息不实,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中更改志愿等信息。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核实注册儿童的基本信息。信息核验不符合规定的,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当场补录。在北仑区通过报名资格核查的适龄儿童,不能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
录取
(1)参照民办招生学校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允许父母申请双胞胎和多胞胎捆绑随机分配。电脑随机派位由北仑区教育局组织,公证机构全程参与。分配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后,允许对未被任何民办招生学校录取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和兄弟姐妹已在读的第二、第三个子女,追加因自动放弃已录取学生而产生的学位空金额。
东海实验学校初一年级继续面向全区暂停招生,初一年级主要解决少城小学和岷山学校学生招生。其中4班约160个学位用于少城小学招生,4班约160个学位用于岷山学校招生。新生报到前符合少城小学或岷山学校录取条件者(第一名入学者),可选择东海实验学校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将实行电脑派位。报名不足的,不再追加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返回原所在地学校按原顺序参加录取。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少城小学和岷山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
2022年,东海实验学校初级中学暂停面向全区招生。
顾国和外国语学校招收90个学位的二班,学生来自庐山中学的许多地方。入学前符合庐山中学录取条件的地段生,可选择顾国和外国语学校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将实行电脑派位。报名不足的,不再追加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顺序录取到庐山中学。具体报名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
顾国和外国语学校其他4个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初中部、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庐江书院小学部继续面向全区招生。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有一分以上。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将实行电脑派位。报名不足的,不再追加报名。未被录取者由系统自动送至原所在地学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申请积分入学者需参加第二阶段招生。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一年级主要办理滨海国际幼儿园和肖春实验学校的招生,其余学位将继续面向全区招生。其中,肖春实验学校大部分学生的二班大约有80名学生。报名前符合肖春实验学校录取条件者(第一名)可选择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将实行电脑派位。报名不足的,不再进行补充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将返回肖春实验学校按原顺序参加录取。具体报名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剩余学位继续在全区招生。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有一分以上。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将实行电脑派位。报名不足的,不再追加报名。未被录取者由系统自动送至原所在地学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申请积分入学者需参加第二阶段招生。
(2)九年一贯制学校录取。公立九年义务制学校小学生可以直接升入初中。非北仑户籍学生必须申请积分入学,积分1分及以上者可优先录取;原民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学生可直入其初中,非北仑户籍学生须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也可参加非本地初中招生。
(3)公办和参考民办招生学校同步录取。
第一阶段:公办和参考民办招生学校同步录取。
1。参照民办招生学校有两种录取方式
(一)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比第二志愿好。第一志愿未满的,在第二志愿进行补录。
(2)参照民办学校九年一贯制招生制度,小学直接对象升入本校初中。
2。公立学校分为三类
(1)第一顺序的学生录取。因为超出招生计划,第一顺序未被录取的学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九年一贯制学校。我校小学直接对象升入初中。
(3)优待优抚对象子女。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本阶段招生流程。
1.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继续将所有进入这一阶段的招生对象按照录取顺序进行分类排序,然后依次录取。
2.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被录取。
(四)准入原则。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将继续实施以下政策。
(1)适龄儿童监护人的财产权有效份额必须占50%以上。
(2)如果同一个房子里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这个学校读书,这个房子不能作为学区房。
(3)各义务段学校的学生(户籍在本街道)按以下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自然村村民(已拆迁的不再享受村民优惠);
②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本街道无有效财产,但同一户籍的儿童、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有有效财产;
③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有有效房产的肖春街、梅山街、白凤街、郭巨街拆迁户子女;
④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本街道无有效财产,由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在本街道就读。如果这条街的学校没有学位余额,区教育局会安排街对面的学校。
在上述顺序① ~ ④的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超过学校可录取人数时,按上述顺序录取。当某一顺序入学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时,按落户时间(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直至满额。在下一地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的学校录取。如果本街道的学校没有学位结余,区教育局会安排街对面的调剂。报名时间后、8月31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需到学校现场报名。区内学校没有空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22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积分公告》执行。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按积分录取。积分相同时,有效房产优先。未在民办招生学校就读的子女,按照低班原则优先录取。
(五)在坚持就近入学划片基本原则,且哥哥(姐姐)不择校就读的前提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安排第二个孩子和第三个孩子与哥哥(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工作要求
(1)就近入学免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确保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本辖区户籍儿童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二)均衡的班级安排。平行班一定要有均衡的学生数量,均衡的性别,均衡的师资。所有初中必须学业成绩均衡(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准),不允许单独分班考试。小学班级规模原则上控制在42人以内,初中班级规模控制在45人以内。
(三)分级有序招生
1。确保很多学生都在学校注册。原则上,各中小学要保证本地学生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入学。本地学生招生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的,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招生顺序执行。
2。有序控制申请区域的学生。【/S2/】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考科招生比例应控制在计划招生的3%。在已完成的学段招生后,学校学位余额低于招生计划3%的,按实际学位余额招生。报考条件多多学生:北仑区户籍子女的父母(监护人)在户籍不归属的街道拥有该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有效房产(共有房产的,其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报考很多的学生,如果在民办招生学校就读,将不再享受报考很多的资格。报名方式:小学7月3日、初中7月7日8:00-16:00,先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并随身携带户口本和房产证,直至办理学籍。录取方式: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人数的,可直接录取。如果人数超过报名人数,则必须通过公开抽签产生录取名单。
3。确保陪同的孩子上学。各学校要确保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我区入学。
(4)重视特殊教育。应该关心残疾儿童的教育。根据《宁波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工作,落实“一人一案”要求。学校不应该拒绝符合正常上课要求的,要求正常上课的。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可以入读各级特殊教育学校,需要特殊照顾不能入学的,实行上门服务。
(五)规范延期入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应当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所在服务区小学备案。
(六)优化报名服务。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咨询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要成立招生服务小组,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七)严格学籍管理。落实《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学生注册编号全国唯一,终身不变。除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无法入学的重度残疾特殊教育学生将在阳光学校就读。学生就读的学校应与实际学校一致,各学校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生。如我校学生未按时报到,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
(8)严控炒学区房。鉴于2016年起实施的其他家庭子女在同一套房子就读,该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使用。学校要指派专人及时查看注册学生的房产证。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在录取名单确定前完成此项工作。
(九)为维护教育公平,缓解日益尖锐的随迁子女入学矛盾,针对已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但户籍迁入区外的学生的学位问题,从2022学年开始,对新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学年进行户籍核查。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十)严格的招生纪律。学校要公布并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家长和群众的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由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问责;招生违规行为记入校长、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优、评先评优挂钩。
区教育局招生举报电话:8938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