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记分周期内扣的分记录在当前周期内,未及时处理的扣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分值分别为:12分、6分、3分、2分、1分。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满12分且已缴纳罚款的,记分清零;分数虽未达到12分,但仍有未缴纳的罚款,该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