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的停车服务费
2018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发改委正式向社会公布最新修订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此次目录修订,根据国家要求,首次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纳入定价目录。
一是目录新增国家下放3项。
记者从最新的《北京市定价目录》表中了解到,保留政府定价的41项中,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主导的有22项,主要是全市性、基础性重要民生价格,包括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基本医疗服务等。同时,增加国家下放的三项,即教材价格、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根据国家要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将纳入定价目录。
对于与行业管理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的定价事项,均由行业管理部门明确制定。共11项,主要涉及住房、高速公路管理、养老和殡葬服务。对于具有明显区域特征的定价项目,由区县政府定价更加方便有效,将全部下放到区县管理。区县政府授权定价项目8项,包括郊区客运票价、郊区电动出租车票价、区(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等。
二、住宅停车费的市场定价
其中,停车费方面,除占道停车费和P+R停车费外的停车费设定权全部下放给市场。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居住区停车场在居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运营,主要服务于居住区业主,涉及居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拟将居住区停车是否收费、收费标准调整等作为重大物业管理事项,纳入管理规定,进行变更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