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以下简称“电子警察系统”)是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交通管理的手段,以达到减少事故、提高交通效率、优化交通环境的目的。该系统具有在白天、夜晚和各种天气条件下工作的能力,并能自动记录机动车的红灯和倒车...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如何在四川成都查询汽车违章的信息,看看边肖吧。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以下简称“电子警察系统”)是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交通管理的手段,以达到减少事故、提高交通效率、优化交通环境的目的。该系统具有在白天、夜间和各种天气条件下工作的能力,可以自动记录闯红灯、倒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了及时通知违法当事人(或车主),本系统采用城市特快专递邮寄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并为违法当事人(或车主)提供触摸屏、互联网网站、热线电话等信息查询方式。
电子警察系统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机动车登记条例》。
成都交通违章查询1。查询电话(工作时间:每天9:00-20:00)6818888;2.互联网网站www.cdjg.gov.cn;3.触摸屏查询系统
成都市机动车登记条例
第一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a)改变车身的颜色;
(2)更换发动机;
(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在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出前,应当对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第二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机动车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处理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第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丢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中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
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注销的;
(二)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没收并强制报废。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处理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第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期满前三个月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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