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权利观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各有特点:古代和中世纪自然法权利观以正义为基础,近代自然法权利观以自由为中心,近代自然法权利观以平等为基础。这里,我们以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权利理论为基础,简要分析洛克、卢梭、罗尔斯和德沃金的权利理论。自然法发展的历史就是人权概念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