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私家车等。都是数量和人数有限的。有些人会超载,以避免多走一趟或招致通行费。不要以为超载不是什么大事,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那么,超载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边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超载事故如何认定责任?警察指认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超载罚款
《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人数载客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但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商品规定的,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罚款。
其他公共汽车违反规定载货或者其他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六十一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重量不足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重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重量50%但不足100%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重量百分之一百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五)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道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规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规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经处罚后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这是关于客货车辆超载处罚的规定。
超载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较大争议。如果想详细了解,可以在线和律师一对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