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要认定责任。对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一方应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那么,车辆停运损失是怎么计算的呢?今天,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的道路上车辆已经不堪重负,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人身伤害的规定比较完备,但是车辆停运损失的规定比较模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受损车辆停运损失的批复》,仅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利用受损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停运损失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即只规定了应当支持经营活动中车辆停运的损失,而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如何确定车辆的损失。
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按照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的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除可变成本后的余额。成本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非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也就是说:日净收入=日营业额-日成本-日变动成本。
车辆停运成本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损坏。受害人使用受损车辆进行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在受损车辆修复期间,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造成受害人经济收入减少的,或者每日停运损失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应当侵害受害人并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受损车辆停运损失的批复》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时,受害人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停运损失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因受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而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
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按照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的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除可变成本后的余额。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还可以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