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如果要超车,需要从左侧超车,需要提醒对方注意。有朋友会疑惑,机动车超车的话,可以从右边超车吗?下面,边肖为您详细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不能。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开启左转向灯,改变远近光灯的使用或者提前鸣喇叭。
如何确定强行超车的责任?
强行超车的责任由四个方面来确定,主要有
一:这两辆车是否有合法的上路证件。
二:两车是否在规定车道行驶。
三:司机是否有驾驶资格(年龄)。
四。道路和车辆造成问题的原因。
以上四点说清楚之后,基本上就可以明确责任了!
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四种不得超车的情形:
一、前车在左转、掉头或超车;
二是有可能遇到对面的车;
3.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者工程救险车,用于赶赴现场、抢险救灾、抢救生命和守护重要安全对象;
4.在复杂路段,如十字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窄桥、陡坡,或在风、雨、雪、雾中,能见度在30m以内时,不允许超车。
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间
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一定的时限和严格的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对已经勘验、检验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在发现肇事逃逸人、车辆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进行检验、鉴定或者复验。鉴定结果确定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如有人员受伤,从治疗结束开始;因伤致残的,从致残之日起计算;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算。
4.当事人不期待申请调解,调解生效又不执行,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