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一种流动资产,但也是银行扣押的对象。车辆被银行扣押,就不能开了。银行会把车辆拖走,直到最后。那么扣押车辆的最新规定是什么?通过你的提问,边肖带来了“扣押车辆的最新规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五条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
(一)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生活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生活必需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该标准确定必要的生活费;
(三)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发表的发明或者作品;
(五)被执行人及其抚养人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
(六)被执行人授予的奖章和其他荣誉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的名义同外国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已废止,其调整内容已被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代替。
车辆
第十七条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号牌应安装在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得转借、涂改和伪造。
第十八条
机动车在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前需要移动或者试车时,必须办理移动牌照、临时号牌或者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
第十九条
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和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照明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有效。
自行车、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车以及畜力车的制动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自行车和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第二十条
机动车辆必须在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检验。如果他们未能做到这一点或未能通过检查,他们不得继续驾驶。
关于你提出的“扣押车辆的最新规定”的问题,被执行人及其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生活必需品不会被扣押,但是车不一样。很明显,车不是必需品,所以是扣押的对象。你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