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 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的标志是
罗马法律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民法百科全书》的编纂完成。《民法全书》包括四部法典,分别是:《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概论》、《查士丁尼理论汇编》和《新查士丁尼法》。《民法百科全书》又称《国家法百科全书》,也被称为《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典的引入
《查士丁尼法典》由四部分组成,完成于公元530年左右。《查士丁尼法典》,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编纂的汇编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查士丁尼法典》是由该委员会通过收集自2世纪初以来历届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并删除相互冲突的规定而编纂的。《判例汇编》是委员会根据历代罗马法学家关于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而成。法学大纲,委员会汇编的指导法学学习的文件。新法典是由查士丁尼编纂的,他命令人们编辑他统治时期的法律。以上四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