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于乐是谁提出的 寓教于乐谁提出的
“寓教于乐”是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提出的。贺拉斯是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时期的著名诗人,古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代表人物之一。贺拉斯在《诗歌艺术》中提出诗歌要有娱乐的功能,既要给人以乐趣,又要给读者以忠告。
诗歌艺术导论
诗艺是古罗马帝国的一位诗人写给罗马贵族皮索父子的一封信。该诗结合当时罗马文学艺术的现状,提出了诗歌和戏剧创作的原则。“诗艺”认为作品:一是顺应自然创作,贴近现实;二是要符合受众心理,满足大众期待;第三,要符合艺术规律,使用适度。基于此,提出了一个总的原则:适当就是合理。
贺拉斯在诗歌艺术中提出了“娱乐教育”的观点。贺拉斯认为,诗歌应该“寓教于乐,这样才能说服读者,让他喜欢,才能达到预期。”“寓教于乐”是诗人艺术创作的愿望和目的,也是诗人艺术创作的影响和效果。贺拉斯强调教学的目的应该通过情感的影响来达到。“一首诗光漂亮还不够,还要有吸引力,还必须能按照作者的意愿影响读者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