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提出要求。
2.通知指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或提前组织招生。民办初、高中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招生广告宣传升学率和中、高考状元。必须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资源费、信息费、课时费、捐赠、助学金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