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的质因数是2×2×2×7。
在数论中,质因数是指能把给定的正整数整除的素数。除了1之外,两个正整数没有其他共同的质因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数,所以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互质。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都有唯一的质因数分解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