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辞职流程 在职教师辞职有哪些程序
1.教师离职未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离职报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前,必须继续工作。如果他们擅自离职,他们将被自动解雇。自动离职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不予转移。
2.教育局人事科将辞职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主任经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和工作调动手续,由单位负责人出具辞职和工作调动证明。
4.辞职人员凭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到区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