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与知州的区别


知府知州知县的区别 知州知府知县有什么区别

1.不同的职责:治安法官负责政府事务,周知是各州的最高行政长官。治安官管理郡的行政并处理郡的事务。2.发展历史不同:县令是中国古代常见的地方官名,有的朝代称“太守”;周知成为明清时期的固定官职;县令一般配有“县丞”和“主簿”。3.全称不一样:周知叫“对一个军事国家有所了解的权利”;宋代知府称“知一政”;管理一县之政,谓之“一县之事”。

周知、知府、知县都是中国封建历史上的重要官职。“知府”的设立与古代制度的演变有关。

唐朝时期出现了“县令”,但当时还不是官职。到了宋代,“知府”就成了地方政府的总督。

“知州”管理一个州的政务。到了宋代,正式确立为统制,设立“知州”一职。

“知府”一词起源于唐代,称“佐官”代行知府之职。宋朝时,朝廷派朝廷官员为郡守,管理郡县的民政事务,即“县令事务”,简称“县令事务”。在明清时期,县令成为一个县的官方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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