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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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1980年4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1980]73号文批复:“西安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1996年4月15日,西安市委市政府以市发[1996]16号文下发了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决定撤销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组建市房产管理局,对外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牌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管理西安市的国有房地产;对城市公私房屋进行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国家和地方投资的住宅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开展房地产综合服务,并担负着一定规模的商品房开发任务。
2005年1月成立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主要担负全市的房管和房改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联系我们
西安雁塔区房管所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146号;联系电话:029-85264904。
西安雁塔区房管所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人防管理科、雁塔区城建监察大队、雁塔区人防稽查队、雁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雁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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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区房管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行业综合性、系统性重大问题研究;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相关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意见,并组织协调及配合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城市建设、人防工作的协调、指导职责;
(三)负责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储备,编制全区年度城市建设维护项目投资计划;制定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人防通信、警报网络建设计划。负责住房保障、城市建设、人防工作等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管理和协调;负责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申报和“三无小区”改造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督促指导辖区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的综合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区建设项目工地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建筑、城中村(棚户区) 改造项目安全生产属地登记和监管,负责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人防设施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依法对属地登记的房屋建筑、城中村(棚户区) 改造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人防设施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地、辖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七)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使用登记备案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区建筑节能推进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
(八)负责辖区物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查、复审、补贴发放等保障房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E类人才租金补贴审核、复审、信息录入及租金补贴发放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补建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区域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九)负责全区人防管理工作;负责开设战时人民防空指挥所;负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人防工程平时变更使用备案;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监督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防空袭演练,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组建和训练全区防空专业队伍;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人防工程设施建设、治理和开发利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雁塔区人民政府 - 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雁塔区人民政府 - 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雁塔区人民政府 - 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