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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任务的通知
2021-12-03 11:00
各教学单位: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周六)至12月26日(周日)举行。根据考试院时间节点安排,我校需尽快上报监考员安排。为做好我考点的各项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推荐本次考试的监考人员。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监考日期
2021年12月25日(周六)上午、下午
2021年12月26日(周日)上午
二、考前培训安排
监考老师培训时间:2021年12月24日(周五)下午
监考老师培训地点:教学北大楼C105
三、监考任务分配
序号
教学单位
监考老师人数
1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22
2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15
3
机械工程学院
12
4
电气工程学院
8
5
信息工程学院
14
6
工商管理学院
10
7
经济贸易学院
9
8
人文与艺术学院
13
9
理学院
12
10
外国语学院
12
11
国际教育学院
3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13
士官学院
4
14
体育教学部
2
15
瑶湖学院
1
16
合计
142
四、工作要求
(一)监考老师要求政治思想好、认真负责、不徇私情、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团结同志、秉公办事、吃苦耐劳且今年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经培训能熟悉业务的在职在岗的教师。退休人员及家属等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监考老师的落实工作,并通知监考老师监考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周六)上午、下午和12月26日(周日)上午。监考老师不得无故中途退出。
(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任务落实表》于12月7日(周二)16:00前将交到教学北楼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周静老师处。电子稿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791-88127325。
附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任务落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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