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怎么处罚
近日在朋友圈流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事件”视频。当晚,徐州警方经认真核实,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此消息纯属谣言。目前嫌疑人卫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这样的造谣的行为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造谣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被拘,网络造谣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造谣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被拘
6月11日,手机中出现“徐州高铁站发生砍人事件”视频,并被大量转发。视频内容反映在高铁站售票大厅内两名白衣男子持刀追砍过往民众,结果其中一名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开枪击毙。
警方经过调查,于6月11日晚间回应称,徐州市未发生此类警情,此消息纯属谣言。经进一步了解,该视频曾于2015年8月12日在大连以“大连北站持刀砍人”流传过,并被当地公安机关辟谣,证实视频内容为一场模
2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
网络是一个传播速度极高的平台,现在互联网已经步入了我们的生活,网络造谣的危害性越来越大,网络造谣的刑事处罚问题也是网友所关心的,那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5月20日中午,一条关于着名翻译家、钱*书夫人杨-绛先生病危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快速转发,并附有对话截图,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连线杨-绛保姆后获知,这是谣传。杨-绛只是因“轻度肺炎及肠梗阻住院”,身体已在恢复中。之前因工作关系与杨-绛先生联系较为密切的三联书店前总编辑李-昕,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这回事,刚问过杨-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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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近日,网传“北京南站发生砍人事件”,然而经官方证明这只是一条谣言。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以让谣言的传播如癌细胞般迅速扩散。2013年我国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那么,制造、散布网络谣言怎么处罚?网络造谣罪怎么判?详情请阅读本文了解。
事件详情:
北京南站【警方辟谣:北京南站未发生砍人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消息,经警方核实北京南站没发生砍人事件。大连警方昨已正式辟谣。“这段视频是6月大连北站反恐演练的视频。”请大家不要轻信和传播不实信息。对于恶意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警方将全力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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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上造谣攻击污蔑他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常常都能看到网络语言暴力。刑法中网络上造谣攻击污蔑他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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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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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诋毁
您好,如果诋毁您,对方是构成侵权的[详情]
网络造谣犯法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是否构成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详情]
网络造谣公众人物,损害名誉,并且转发量过万,会给予...
认定为发布虚假信息,可能入刑[详情]
造谣罪怎么处罚 。 怎么取证。
应该是诽谤罪,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详情]
三、开枪民警被授予一等功
广州市公安局公布砍人事件警方处置的相关细节,民警在听到呼喊声后,不到10秒钟即抵达现场,只身面对着凶徒。在警告凶徒无果后,民警对举着砍刀扑向自己的凶徒连开两枪,结束了凶徒的暴行。昨日上午,两位参与处置广州火车站持刀砍人事件的民警分别被授予个人一等功和个人三等功。
从警17年来首次实战开枪
在广州火车站砍人事件中,两位参与处置广州火车站持刀砍人事件的民警分别被授予个人一等功和个人三等功。“枪打得准!打得快!打得好!为民除害,这是正义的两枪!”昨日,广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谢晓丹高度肯定民警开枪制暴的正义之举。
从果敢开枪到现在已经3天了,这名民警对当天的果断处置记忆犹新。“说实话,那一瞬间,我连凶徒的真面目都没看清。我一直在注视他手里的那把刀,我知道无论如何,我都要把刀夺下,把他制服。”
这名民警说,“从警17年,我天天和枪打交道,带在身边就像一位熟悉的老朋友,虽然从未在实战中开枪,不过我对‘老朋友’有信心,也对自己有信心,保护民众的安危是警察的天职。”
上一页 1 /2 下一页广州地铁砍人事件,嫌犯疑似被下药。广州公安的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月14日11时39分,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群众报警,称在三元里地铁站A1出口附近有1名女子被人持刀砍伤。接报后,民警迅速到场将持刀伤人的嫌疑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处理。受伤女子何某(女,27岁)被120送往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急救,抢救无效死亡。”
嫌疑人砍人后并无离开,反而留在现场,并被警方抓获。据嫌疑人肖某(男,39岁,江西省人,暂住白云区)供述,因与同事有矛盾,怀疑被人下药或投毒,导致精神高度紧张。
1月14日,肖某携带菜刀尾随女子何某搭乘公交车一同在三元里站下车。
11时35分,在行至三元里地铁站A1出口对出人行道时,乘何某不备,肖某持菜刀砍伤何某颈部。经对嫌疑人尿检,结果呈阴性,暂未发现肖某有违法犯罪前科。
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