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退房时间一般是中午十二点前。
依据宾馆行业惯例,目前多数城市的酒店是按照国际惯例执行,酒店的入住时间为当天14:00以后,离店时间为次日正午12:00。如提前入住或推迟离店,酒店会酌情加收一定的费用。酒店的退房时间都是在12点之前。
部分酒店会针对自身会员或者某促销时段推出延迟退房14点的服务,具体以实际为准。总之在这个时间前告诉前台(电话、亲临、楼层服务员转达均可),然后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到前台结账即可。
酒店退房注意事项
在延迟到18点前退房,一般酒店按半天房费收取,超过18点则按一晚房费收取。酒店退房手续和入住手续差不多,有押金的退还剩余部分(抵扣房费),客房部确定房间内没有损坏、缺失物品,或者使用了需付费产品的话,就可以离开了。
酒店退房其实最应该注意的就是时间,要是在中午十二点过后下午六点之前还要多加半天的费用,要是超过六点还要多收一天的费用。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酒店最迟几点退房。
按照一般惯例,办理入住的时间为中午十二点以后,退房在十二点以前,如果延迟到六点或八点退房加收半天房费(根据不同酒店规定不同)。
所以早上八点到当天十二点算一天,当天十二点到次日十二点之前算一天。所以您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按两天收费,如果之前和酒店有过交涉或者有优惠则另当别论。
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点以后、18点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点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此“规定”在酒店行业推行后,引发消费者质疑,近几年来,很多部门都在呼吁废除该“行规”。
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删去“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