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自建镇至设市期间先后获得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发展试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温州市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全国文明镇等荣誉,分别被授予中国印刷城、中国第一农民城、中国礼品城等称号。
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从规模上来看,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的面积是大约184平方公里,人口是38.2万,虽然在县级市中偏小,但也不算太小。龙港市在行政区划上面的特点就是下面不设置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乡、镇、街道。
龙港市本身是一个城镇化率很高的地方,这也是它以不过200平方公里的面积,却有将近40万常住人口的原因。相比一个县级市,其实温州市龙港市的常住人口密度,更接近于一个近郊的市辖区。
行政区划
1949年至1983年建镇前,辖境分属沿江、龙江2个乡。
1984年3月,划沿江乡方岩村、河底高村,龙江乡金钗河村、江口村、下埠村组建龙港镇。
1984年6月,划宜山区湖前、白沙、龙江、沿江4乡归龙港镇管辖,试行镇辖乡制。
1985年2月,恢复县辖区建制,湖前、白沙、龙江、沿江4个乡复归宜山区。
1985年4月,龙港区设立,辖白沙、龙江、沿江、湖前和海城乡共5个乡。
1988年10月,湖前镇改为苍南县直属镇。
1992年3月,龙港区及其所辖的沿江、龙江、白沙、海城4个乡撤销,其全部行政区域并入龙港镇。
龙港市,浙江省辖县级市,由温州市代管 。地处浙江省南部,位于鳌江入海口南岸,东濒东海,西接鳌江横阳支江、104国道、沈海高速公路和温福铁路,南依江南平原,北为鳌江干流。中心地理坐标为 北纬 27°30′,东经 120°23'。
龙港市地处温州南部、东海之滨,位于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的鳌江入海口南岸,处于长三角、海西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的交汇处,南北毗邻苍南县和平阳县。
1983年10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龙港镇。1984年6月,苍南县划湖前、白沙、龙江、沿江4乡归龙港镇管辖。2011年,苍南县撤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龙港。2014年底,作为全国首批两个镇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之一,开启了新一轮的“扩权”改革。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
行政区划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 。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龙港,1984年建镇,曾隶属苍南县,面积183.99平方公里,人口38.2万。2018年,龙港地区生产总值达299.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7.86万元,城镇化率达63.2%。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