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直辖市是哪四个

经略使2023-03-29  21

4个直辖市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中国现有:4个中央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中国目前总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

原先是三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赋予她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龙头作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所以,现在是四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中国目前只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

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扩展资料

1953年9月,长春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4年7月,重庆直辖市与四川省合并,随后成为中国第一个计划单列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迁往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迁回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从四川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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