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关于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批准
二、受理部门
上海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时间:(注:各区县有区别)
1、 体检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11:00 周五 下午1:00-4:00
2、 培训时间:
食品从业人员:周一、三、四上午8:00-11:00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周二 上午8:00-11:00 周五 下午1:00-4:00
3、 取健康体检证、卫生培训证时间:周一至周四 下午1:00-5:00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第二十六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第七条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发布)第十一条
四、申请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第七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部、卫生部发布)第十一条,为食品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以及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五、批准条件
1、需体检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两张免冠近期照片及笔
2、符合相关的健康体检标准。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和 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相应工作。
3、参加相关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未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者不可取证。
六、审批程序
检查项目:胸透、肛拭、内外科、抽血
体检顺序:登记填表付费胸透肛拭内科抽血交表培训
七、收费标准(仅供参考,以医院实际情况为准)
(一)收费依据:沪价行(1999)第221号文
(二)收费名称及数额:
1、体检64元/人(人民币)
2、培训10元/人(人民币)
(三)缴费方法:现金
八、审批时限
不同城市,不同医疗机构的服务时间各不相同。
部分城市服务时间:
北京: 周一至周五8:00-11:00
深圳: 周一至周五8:00-12:00
广州: 周一至周五8:00-12:00(10:30前截止抽血)
上海: 周一至周五7:30-12:00(抽血时间为10:30之前)
注:正常医院一般不接受下午体检,因为体检包含化验及b超儿体检化验和b超都需要空腹。也有部分允许下午体检,详细可自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