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分时电价:21:00-8:00,0.3583元/度,8:00-21:00,0.5583元/度。不分时电价:0.5283元/度。
2、梯电价的一档电量是230度,电度单价为0.5283元/度;二档是231-400度,即170度,电度单价在一档单价上加0.05元/度,即0.5783元/度;三档是401度用以上,电度单价在一档单价上加0.3元/度。
峰段为每日8:00-21:00,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
江苏省居民用电实行两段制分时电价,峰段为每日8:00-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对江苏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江苏省电力公司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工作完成后,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对明确不愿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企事业单位暂无条件改造的下属合表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扩展资料:
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相关要求规定:
1、 在江苏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2、居民夏、冬季用电较多的实际情况,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公布居民用电阶梯电价试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