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会意字。甲骨文的“兴”字(图A)中间部分像个两头各有两个短把的盘,盘的两段都有两只手,像以手一齐把盘举起来。
这也就是“兴”的本义:“举起”。而到了图B的甲骨文,“兴”的盘子下方多了一个口,用“口”说明四手共举的盘子是一种盛器。图B的“兴”为以后“兴”的形体定了型。
周代金文(图C)和秦代小篆(图D)的“兴”字,上手和下手略有变异,但“盘”和“口”已合并,讹变成“同”。
到了汉代隶书(图E)以后,盘上两手变成“臼”,盘下两手讹变了。
于是以汉隶为基文,发展为楷书(图F)的“兴”。隋唐以后,出现了图G的草书。到了元代,便把这草书楷化为图H的“兴”,也就是通用的简化“兴”字
兴:就是联想的修辞手法。触景生情,借物言志,以物起兴。是诗歌创作的的一种形象化手法。朱熹有言:兴,先言他物以咏所引起之词也。意思就是说也说别的东西,然后再说自己想说的东西。通常两者会有相似点。这是借物言情的表现手法,一般用于诗的开头,它有起情,营造作品气氛,协调韵律,确定韵脚和音步,拈连上下文关系等的作用。运用起兴手法还可使语言咏唱自由,行文显得轻快、活泼。比
是用比喻的方法描绘事物,表达思想感情。
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说:“且何谓为比也?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者也。”朱熹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如,《诗经》中的《螽斯》《硕鼠》等篇即用此法写成。
兴
是托物起兴,即借某一事物开头来引起正题要描述的事物和表现思想感情的写法。
唐代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说:“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朱熹更明确地指出:“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如《诗经》中的《关睢》《桃夭》等篇就是用“兴”的表现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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