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次定律:感应电流具有这样的方向,即感应电流的磁场总要阻碍引起感应电流的磁通量的变化。[3]
楞次定律还可表述为:感应电流的效果总是反抗引起感应电流的原因。
楞次定律(Lenz's law)是一条电磁学的定律,可以用来判断由电磁感应而产生的电动势的方向。它是由俄国物理学家海因里希·楞次(Heinrich Friedrich Lenz)在1834年发现的。
1834年,俄国物理学家海因里希·楞次(H.F.E.Lenz,1804-1865)在概括了大量实验事实的基础上,总结出一条判断感应电流方向的规律,称为楞次定律(Lenzlaw)。简单的说就是“来拒去留”的规律,这就是楞次定律的主要内容。
楞次定律是能量守恒定律在电磁感应现象中的具体体现。
正如勒夏特列原理是化学领域的惯性定理,楞次定律正是电磁领域的惯性定理。勒夏特列原理、牛顿第一定律、楞次定律在本质上一样的,同属惯性定律,同样社会领域也存在惯性定理。
楞次定律公式是E=vBL。楞次定律是一条电磁学的定律,从电磁感应得出感应电动势的方向。其可确定由电磁感应而产生之电动势的方向。楞次定律是能量守恒定律在电磁感应现象中的具体体现。楞次定律可表述为感应电流具有这样的方向,即感应电流的磁场总要阻碍引起感应电流的磁通量的变化。
楞次定律的主要作用
是判断感应电动势和感应电流的方向,要求出它们的大小要运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线圈中感应电动势的大小与线圈内的磁通变化率(单位时间内磁通量的变化)成正比。其表达公式是E=﹣N·Δφ/Δt(E-感应电动势;N-线圈的匝数;Δφ/Δt-磁通的变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