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有首检、巡检、完工检或自检、互检、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出车前由对车辆的水、机油、电的三查和灯光、喇叭、传动、制动、轮胎气压六检;
2、停车检查,以检查上述部位为主;并检查发动机、传动机构、行路机构是否有异常变化,并予排除;
3、收车后上检车台,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故障和隐患随时以小修的方式予以排除,并做好卫生整洁的清理。
扩展资料:
关于“三检”的实施方法:
1、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前,按照三检表内容逐项检查确认,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查表中。
2、确认无问题要标明符合,有问题的要及时向综合部通报,以备及时维修。
3、司机要认真如实地填写检查表,以备查验,此记录保存时间为12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