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我国于2004年8月开始正式建立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管理制度。
2017年5月28日,中国公安部宣布为进一步提高对永久居留外国人的服务水平,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公安部决定启用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018年4月,率先试点上海自贸试验区顶尖科研团队外籍核心成员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率先试点允许外籍人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兼职创新创业。
扩展资料:
一、法律规定
2004年8月,公安部会同外交部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制度正式建立。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对在中国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
二、相关法规
1、自2017年6月16日起,公安部对经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发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停止签发现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设计制作,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证件登记项目包括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有效期限、签发机关和证件号码等。持证人个人资料和证件签发管理信息同时存入芯片,可以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读取。
3、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申请条件和渠道、审批程序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证件有效期的规定均与现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一致。
4、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一、中国绿卡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纯兄瞎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从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申请中国绿卡所需的材料
1、《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有尘空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做空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