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试亦称童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童子试亦称童试,即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在唐、宋时称州县试,明、清称郡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且有本县廪生作保,才能参加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考四到五场,内容有八股文、诗赋、策论等,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内容和场次与县试相同,试期多在四月。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由主管一省诸儒生事务的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后称秀才,方可进入官学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促织》中言“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即未取得秀才资格,没有功名,还算不得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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