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是什么意思?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是什么意思?,第1张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的意思:

纵然是小事,也不要擅自做主而不向父母禀告。如果任性而为,容易出错,也有损为人子女的本分,因此而让父母担心,是不孝的行为。

出自《弟子规全文》

【说明】

孩子第一次犯错, 做父母的千万不可以含糊过去,一定要给予正确的纠正,不能迁就和纵容孩子,不能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不许任性,要让他懂得哭闹毫无意义,做任何事情必须讲道理,这样他会终身记住,不会再犯。所谓“慎于始”,一切都要谨慎于开始,而等他一错再错,再来纠正就不容易了。每个孩子都会犯错,如果我们对孩子的缺点和错误,在仔细分析的基础上给予批评,并心平气和地把道理给他讲清楚,再教他正确的做法,使孩子接受起来口服心服。这种处理孩子不良行为的方法既充满关爱,又不失威严,并且能够加深母子之间的感情。当我们有了这些正确的做法时,孩子犯错,自然而然就会意识到,这正是教育他的最佳时机,就不会因为乱发脾气,而把教育的机会点错过了。

【详解】

『事虽小』,就是泛指一切事情无论大小,即使很小很小的一件事情,『勿擅为』,这个「擅」就是随自己的意思,擅自的意思。也就是说事情即使是非常小,也不可以不经过同意就擅自去做它。譬如说有很多小朋友,他在家里,爸爸妈妈不在的时候,他就好象造反一样,什么事情都碰,父母的房间、抽屉翻箱倒柜,很好奇的都去翻阅它,这些都是不对的。

『茍擅为,子道亏』。事情尽管是这么小,不能做。万一你去做,这个「茍」就是假使,假使你去做它。「子道亏」,就有损为人子女的品德。「亏」,就是指缺陷、不完美。我们的人品,每一个人都希望他的道德非常的高尚。为人父母的更期望他的子女都是很优秀的,不但品学都要兼优,课业要好,在他的品德方面,也是要非常优秀的。所以做任何事情,我们无论大小,凡是没有经过同意,都不可以擅自去做它;去做了它,就会让父母感到难过,也有损我们为人子女的品德。

意思是:事情虽小,也不要擅自作主和行动;擅自行动造成错误,让父母担忧,有失做子女的本分。

出自出自清代李毓秀《弟子规(入则孝篇)》,原文选段: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

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

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

译文:

事情虽小,也不要擅自作主和行动;擅自行动造成错误,让父母担忧,有失做子女的本分。

自己有什么东西,就算很小,也不要背着父母私藏。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私藏东西,即使自己很谨慎,也免不了会有被父母发现的一天,那时父母会伤心。

父母喜欢的事情,应该尽力去做; 父母厌恶的事情,应该小心谨慎不要去做。

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必然会引起父母忧虑。所以,应该尽量爱惜自己的身体,不要让自己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自己的名声德行受损,必然会令父母蒙羞受辱。所以,应该谨言慎行,不要让自己的名声和德行无端受损,更不要去做那种伤风败俗,自污名声,自贱德行的事情。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康熙年间,统治阶层出于长久统治的目的,主动追求对传统思想文化的认同。另外,康熙十二年的荐举山林隐逸、十六年开设明史馆、十七年的荐举博学鸿词,网罗名士,弘扬儒学。这些举措都促进了儒家的发展。

《弟子规》正是在这种文学氛围下,写作而成的。其原名《训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间的一个秀才。

他以《论语》为中心,列述了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当恪守的守则规范。后来贾存仁将其修订改编并改名为《弟子规》。

思想主题:

全文总计360句,1080字,内容涉及生活起居、衣服纽冠、行为仪止、道德品性、处世之道等,详于道德教育。

《弟子规》是一部蒙学经典,所谓“弟子”,不是一般的意义,而是指要做圣贤弟子,而“规”则是“夫”、“见”二字的合体,意思是大丈夫的见识。“弟子规”便是说,要学习圣贤经典,做圣贤弟子,成为大丈夫。《弟子规》就是其入门读本。

此书是启蒙养正,教育子弟远邪小、走正道,养成忠厚家风的必备读物。核心思想是儒家的孝悌仁爱,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教育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弟子规

意思是事情虽小,也不要擅自作主和行动;擅自行动造成错误,让父母担忧,有失做子女的本分。自己有什么东西,就算很小,也不要背着父母私藏。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私藏东西,即使自己很谨慎,也免不了会有被父母发现的一天,那时父母会伤心。

出自——清代李毓秀《弟子规》。

原文: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康熙年间,统治阶层出于长久统治的目的,主动追求对孔孟思想文化的认同。包括崇文尊孔,提倡修读四书五经,尊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大修孔庙,春秋祭孔、宣谕以孔子儒教为立国之本。

1670年,根据儒学核心制定和颁发“圣谕”十六条,作为人们的思想准则和行为规范: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

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匿匪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生命。另外,康熙十二年的荐举山林隐逸、十六年开设明史馆、十七年的荐举博学鸿词,网罗名士,弘扬儒学。这些举措都促进了儒家的发展。

《弟子规》正是在这种文学氛围下,写作而成的。其原名《训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间的一个秀才。他以《论语》“学而篇”中为中心,列述了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当恪守的守则规范。后来贾存仁将其修订改编并改名为《弟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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