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6月底前,应清理出总份额低于3亿份的分级基金;总份额超过3亿份的分级基金最终清算期为2020年底前。
2.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人大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禁止公募基金分类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获悉,为落实《指导意见》要求,稳步解决分级基金遗留问题,监管部门近日出台相关清理安排,要求各级监管单位和机构逐步推进分级基金清理工作。